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黄石公交集团广州路以南公交综合站场监理服务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路以南公交综合站场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工程整改、工程移交、配合工程结算及审计等)、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为对该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进度款审核、设备的选型选购、施工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等)、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环境保护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的组织与协调等全过程监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监理服务。
3、最高限价:1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房屋建筑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含综合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不含在监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证明材料需能够体现工程造价。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函及在本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若在“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一)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监理规范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由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人不提供。
2. 《项目监理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人不提供。
3. 其他
备注:1. 监理规范由《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本工程专用的《项目监理规范》(如有)以及招标人约定的其他工作标准构成,监理规范为本工程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3年第35号”发布,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3. 《项目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监理规范》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规、 规章、标准、规范等矛盾。
4. 凡《项目监理规范》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对同一章节的内容、要求和规定有不一致的,以《项目监理规范》为准;《项目监理规范》未列入的,仍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执行。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技术标
1.1 监理人在工程监理服务过程中,应执行现行国家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地方规程,下同)。
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如有修改或新颁,除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规范、规程是否采用由委托人决定,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按委托人决定执行。
1.3现行国家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包括地方规程)目录见下表:
1.3.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1.3.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3.3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
1.3.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3.6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3.7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3.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3.9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法制图规则和构造样图(11G101)
1.3.10 混凝土结构施工钢筋排布规则与构造详图(12G901)
1.3.11 多层和高层混凝土房屋结构抗震构造(12ZG003);
1.3.12 其他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要求;
1.3.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标准、规范或其它与本工程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施工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
1.3.14其他与本工程相应的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施工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材料标准和验收标准。
1.3.15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3.16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完成50%后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50%,竣工验收合格由监理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70%,完成审计后结算至合同价款的98.5%,余下1.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半年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价格部分:
(1)投标函;
商务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技术部分:
(5)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技术文件。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4、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参选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比选人将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六、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大道百花基地综合楼2号楼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23年10 月19 日下午15:00。
3、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飞(投标单位需联系报名登记)
联系电话:15623666311
2023年10 月13 日